时间:2022-11-23 01:20:0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后私了后怎么结案,车险保险拒赔怎么处理】,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后私了后怎么结案,车险保险拒赔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人们买保险都是期望保险能最大程度地转移风险,尽量降低意外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买车的朋友都会给车子上险,那么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有什么程序?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时效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3、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1、首先需要准备的车险理赔的资料就是当初买车辆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保险单正本,还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时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由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以及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记得复印件一定要重新盖一次公章,这样证明才会有效。
3、此外当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的时候,车主就需要提供车险理赔的资料--由汽车修理厂提供的修车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汽车修理厂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上应该注明修理车辆的车牌号。当然还有施救费票据,该票据的内容应该包括车辆的类型和施救内容等,是由施救单位提供。
4、除此之外,还需自行复印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会员证复印件。如果复印件的印章模糊的话,还需携带证件的原件。被保险人在领款的时候,还需携带当初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款收据样本。
谈寅卿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理赔有什么程序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
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
谈寅卿律师执业于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执业以来,处理各类诉讼案件500余起,是无锡地区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法为纲,以理服人,用最小的成本换取您最大的收益。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不少车友在发生一些小剐蹭或者轻微事故时,都会为了省事而选择“私了”。但是“私了”不够谨慎的话,不仅不能“省事”,还会带来很多后顾之忧。
【案情回顾】
新手司机小李和往常一样驾驶机动车辆回家。在十字路口右拐时没有减速,撞上了从绿化带里开出来的无牌电动车,电动车主阿黄当场摔倒,手脚及膝盖擦伤。小李随即下车与阿黄交谈,几番询问后小李觉得阿黄除皮外伤外并无大碍。出于“赶时间”和“心虚”的考虑,小李并未报交警和保险,而是提出给阿黄2000元现金私了,阿黄欣然同意。两天后,小李接到交警电话,称有人举报他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现伤者右膝半月板损伤住院,要求垫付医药费。小李觉得自己花的钱打了水漂,不想小事情最终变成大麻烦,于是左思右想后去交警队申请重新报案、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最终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协助下,会同交警通过行车记录仪和周边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现场并划分了事故责任,小李拐弯未减速是主责,阿黄路口横穿是次责。然后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组织协调下,小李和阿黄协商好了医药费赔付事宜。
【案例分析】
本案中,小李踩雷三个:
1.凭自己主观判断就与伤者方私了。事故发生后,在阿黄受伤、且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小李未及时送医诊断,仅凭自我经验来判断伤情并私了赔付了医药费,导致后续实际治疗时伤情、费用均有差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谨慎私了。在此案中,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和周边监控视频证明,小李很可能会被认定肇事逃逸,2000元私了的金额也可能因为没有证据而打水漂,最终导致不能获得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2.凭自己主观判断就承担事故全责。驾驶至路口时小李并未减速,导致事故发生后小李“心虚”觉得自己有错,没有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就承担了全责,并进行了私了赔偿。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系每一位驾驶员应尽的法定义务。通过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同时,当事人双方签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重要依据。就此案而言,小李最终报了保险公司与交警,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协助下还原事故真相,合理认定事故责任,维护了自身利益,所以广大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交警工作,不要主动揽责,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3.与事故当事人私了后没有签订调解结案协议。此案在达成私了的口头协议后,小李和阿黄仅通过简单的微信转账完成了“私了”,并没有签署相应的结案协议书。如果双方有了私了的意向,那么正确做法是,事故当事人务必签署私了协议书,并保留相关证据,譬如结案协议必须记录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号码,发生碰撞车辆的车牌号码等车辆信息,并由双方共同签名,使其具有法律效应。同时也可以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照片最好能够看出事故的过错方。通过这些举措来进行自我保护,免除后顾之忧。
【温馨提醒】
在此,湖南人保财险提醒车友们,出现交通事故,要知法懂法,依法判断是否进行小额快处,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由交警来处理解决。避免因贪图一时的方便,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哪些情况是不能私了的呢?
1.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谨慎私了
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往往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现场判断具体责任情况和伤者伤情。首先需要做的是现场报警并送伤者去医院认定伤情,避免后续因伤情责任无法认定带来的麻烦。如果事故经过简单、责任明确、伤者伤情确实轻微,事故当事人也愿意协商处理,并且肇事司机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可以按照上述内容签订事故调解结案协议,拍摄现场照片后私了处理。
2.对事故责任划分有争议的坚决不私了
遇到这种情况,车友们一定要立即报警,并且保护现场不要私自挪车;实在需要挪车,先拍照留下证据。拍照一定要注意多方位多角度地拍摄,尽可能地还原现场及周边各角度的情况。
3.机动车无号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坚决不私了
无论是无牌、无证、还是酒驾,都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无证驾驶和酒驾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交通事故中碰到对方车辆是以上情形的,我们必须保护好现场、保留证据并立刻报警。(通讯员 杨天午)
[责编:樊汝琴]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近期,有头条的朋友咨询,自己是开营运车辆,但是没有上岗证,出险后报案,保险公司以没有上岗证为由拒绝理赔,被受害者家属起诉自己应该怎么办?
别急,我相信头条上应该有很多开车的朋友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些事情。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申请保险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二、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三、据调查,车主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均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亿辆左右。绝大多数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份商业保险,其中不少车主给自己的车买的还是所谓的“全险”,以为自己的车无论碰到什么问题,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但是,在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常把“有责才赔”的条款提了出来……
多位车主遭遇索赔困惑
困惑一:车被刮蹭“全险”只赔70%
酷爱汽车的小张大学毕业不到两年就用自己几乎全部积蓄买了一部车,并按照保险推销人员的话给自己的车买了所谓的全险。
前不久,小张的车好好地在停车场排队等着进场的时候出了个小事故,交警认定对方是全责,但是之后肇事司机百般推托,就是不愿意赔偿,无奈之下,小张直接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可是对方保险公司非说小张不是他们的客户不和小张接触,无奈的小张听了这话想起来自己的车投了足额车损险,于是他觉得自己的保险公司应该能帮助他解决问题。但是小张告诉记者,他自己的保险公司也不管他,事实真是这样吗?记者拨通了小张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电话想验证一下。
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出了事故,还要先划分责任,如果没有责任,自己的保险公司就不赔偿。事有巧合,就在这次事故后不久,小张的车放在停车场里被刮了一下,肇事车辆逃逸。按照保险公司之前的说法,由于这次事故小张也没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会不会赔给自己修车的钱,小张很没有底,但是由于实在找不到肇事方,小张只好硬着头皮再找自己的保险公司。
可赔给小张,也可不赔,如果赔了就只赔70%。前一次无责不赔,这一次无责小赔。同一家保险公司。这令小张实在无法理解。
困惑二:垫付4万元只能获赔一半
从乡下到南京创业的老张,从亲戚朋友那里凑了20多万元买了一辆渣土车经营,妻子则找了一份为保险公司代卖保险的工作,正是由于听了妻子关于买车险很有用的意见,老张花了近1万元为自己的车上了足额保险。后来,老张的车出了事故,但由于不同意保险公司只赔一半,老张事故中垫付的四万多元无法得到赔偿,老张和妻子发生了矛盾。老张觉得,既然交了钱也得不到赔偿,那还不如省下近一万元的保费,可以自己弥补一下损失。
江苏车主起诉保险公司获法院支持
去年9月,江苏车主陈新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鼓起勇气,将自己所投保的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原来,2008年,陈新春驾驶自己的车辆在311省道上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坏变形。事故认定,陈新春负主要责任。但是陈新春万万没有想到,在向保险公司报险后,保险公司竟然要求对严重损坏的车辆,进行修复。
保险公司声称,不接受修理决定,就一分钱也不赔。而此时车主陈新春本人在事故中已经全身瘫痪,转回老家生活了。出于委曲求全以换得尽快拿到一点钱的想法,陈新春接受了放弃报废,进行修理的要求,然而,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做一点让步就可以解决。
在与保险公司反复沟通近两年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陈新春委托律师提起了诉讼,南京市古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安邦保险公司坚持按责任划分只赔70%。
保险公司坚持说,按责任赔付的条款是合同中写明的,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认可的。对此,法官解释说这样的说法在格式条款的订立中根本站不住脚。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根据车损全额的金额进行赔偿,诉讼费用的绝大部分也由保险公司负担。判决书中明确写出: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该保险条款不符合投保人的缔约目的。同时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保险人设定的上述合同条款,客观上免除了自身的民事责任,排除了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权利,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条款无效。但是,法官同时指出,选择诉讼维权的车主仅占极小的比例。
多地法院“无责免赔”与社会导向背离
在江苏省法院系统、北京市法院系统和重庆市法院系统都是通过类似判决,认定按责任赔付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合法诉求的。
其中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此类案件时写在判决书里的一段话是这样说的:“设定‘无责免赔’条款,无疑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也不符合投保以分散社会风险之缔约目的,同时有违保险立法尊重社会公德与诚实信用之原则。确认‘无责免赔’条款无效,符合正义这一法则的基本价值,亦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内涵。”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法律专家都认为按责任赔付的条款是不合理的,属于无效条款,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汽车保险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却依然堂而皇之地存在着。
在这个条款背后隐藏着这样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个是“有责才赔”、“无责不赔”的条款无疑是在保护违法者的利益,也就是说那些在驾车过程中违法违章的司机利益能得到保障,而遵章守法的司机利益却无法得到保护;另一个是只要投保人通过法律途径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保险公司通常都会败诉,但是保险公司为何还要保留这样的条款呢?原因是主动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权益的车主比例并不多,因为很多车主并不了解这当中的问题,有的即便认为它不合理,也会觉得打官司太麻烦,所以绝大多数车主只能是忍气吞声、无奈接受。虽然我们暂时无法改变被迫接受格式条款的现实,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其中的无效条款,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
回答之前那位头条朋友的问题:不用担心,放心大胆的进行诉讼,虽然没有上岗证,但我们有相应的驾驶证,保险公司不能以没有资格证为由对车辆造成的事故拒赔,即使写在合同当中,但这也不符合社会导向,所以如果报案涉及到保险公司以什么理由拒赔,先不要沮丧,找到原因咨询身边有经验的人或者律师咨询,按照以往经验只要诉讼,保险公司多半是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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