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1:31: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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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法治报
【案情】
李某某驾驶车辆搭载妻子骆某某时撞到道路中间绿化带,致车辆损坏、乘车人骆某某受伤不治身亡。经鉴定,骆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李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证照齐全、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与被害人关系特殊并已取得被害人其他亲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对李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评析】
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酌定不起诉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否还需吊销李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是行为被法院认定为犯罪,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刑事诉讼流程即结束,李某某并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因此不应被吊销驾驶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作酌定不起诉,并不代表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在结案后吊销李某某的驾驶证。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酌定不起诉应具备两个必要条件:构成犯罪和情节轻微。本案中,检察机关系在认定李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李某某并没有因此被宣告无罪。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行政处罚种类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速、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二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均作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轻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根据举轻以明重的法律原则,李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目的和处罚形式不同,两者是独立的,既不能“以罚代刑”,也不能“以刑代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任务之一。因此,对依法作酌定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检察机关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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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主体
查询主体包括:事故当事人各方、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
查询内容
为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除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处理之外的交通事故,一般是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提供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事故处理进度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扣留扣押、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复核结论、损害赔偿调解、逃逸事故侦办和事故结案等10个处理环节,事故处理结果查询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
查询凭证获取
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将按规定告知事故当事人各方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可以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主体为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的,还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码和责任义务等信息,查询人应保管好查询凭证,防止信息泄露。事故当事人各方无需申请,交管部门直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
网上查询方法
查询主体可以通过登录 “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平台网页版(*.122.gov.cn),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进行查询。
01
APP查询
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进入【业务中心】,点击【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02
网页查询
用户登录互联网平台网页版(*.122.gov.cn)后,进入【我的主页】,点击【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即可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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