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3:36: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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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通讯员 拱法 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 一名80后女歌手和其他成员组团到外地演出——只有这位姑娘开了车,驾龄不过一年的她匆匆上路,没想到出了车祸。大家都受了伤,其中一位吹萨克斯风男成员伤得比较重。萨克斯男告了女歌手,要求赔偿。
杭州拱墅法院半山法庭刚刚调解了这起官司。
姑娘26岁,萨克斯男37岁,那天演出大家都挤进了姑娘的车。据说除了姑娘其他一众爷们儿。
一年的驾龄上高速,而且又是年轻姑娘,不知怎么弄的,姑娘驾车一头撞了护栏。
单方事故,姑娘全责。
当时姑娘飞了出去,伤得也不轻,后来据说单单嘴里就缝了20多针。萨克斯男伤得更重,脖子和脚都受伤了,第一次鉴定,伤残等级两个部位分别是:一个九级,一个十级。
车祸中关于乘客的赔偿,只有车上人员险,赔偿额度也不高的,基本上是一人万元的标准。其他人的伤势用保险金来赔偿就够了,萨克斯男提出要赔28万元。
纠纷立案后,姑娘的律师提出重新鉴定,后来鉴定出来两个部位都是十级,萨克斯男也把诉请金额变更为14万元。
女方一口答应,两人调解结案。
姑娘的代理人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兴华说,这是典型的“好意同乘”案件,这类侵权赔偿总是让人很为难。
“好意同乘”是法律上一个蛮特别的概念,指在司法上定义为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搭“顺风车”,之后遭遇车祸,发生侵权。
钱江晚报曾经报道过几例,2012年有一起,有人开车去拜年路上遇到亲戚,好意搭载,结果出车祸亲戚成了植物人,亲戚起诉司机,要求赔偿额高达156万元。最后双方也是调解结案,赔偿72万元。2007年9月,宁波的一起“好意同乘”的纠纷,两个同学结伴去丽水参加老师追悼会,女同学搭乘了男同学的车,发生事故,女同学高位截瘫。案件最后也是调解结案,男同学赔付了119万元。
不管怎么说,“好意同乘”总是应该鼓励的,毕竟是驾车人无偿帮助他人。2010年底,省高院公布一则规定,提供无偿搭车的车主发生车祸后,如果无责,车主可减轻对搭车者的赔偿——注意,是“减轻”,而非“免责”。
2012年底,最高院出台有关交通赔偿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哪怕驾驶人有“重大过错”,包括无证、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甚至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会将钱收好,用在他治病上”,原告的女儿坚定地说。近日,云溪法院在三月内审理并执行一起“植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切实保障伤者权益。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于4月1日起诉。考虑到原告二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由前妻照顾,唯一的亲人是刚满十八岁的女儿,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送达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开庭时,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的护理费上。庭审结束后,法官依法按二十年护理期限计算护理费,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62万元(已支付的1万元可以折抵),并于5月6日完成送达。5月23日,得知案件上诉,承办法官马不停蹄地向上诉方送达催缴上诉费通知书,并着手整理案卷、网上移送,将案卷交给立案庭同事由其送至中院。6月13日,原、被告在民事判决基础之上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剔除已支付的1万元,保险公司最终赔偿59万元。6月22日,保险公司执行款到账。6月23日,原告女儿、前妻及肇事司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至此,历时三月的“植物人”交通事故案顺利结案。
编辑:袁斯潮
文章出处: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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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舆讯 据欧洲时报“欧时大参”编译报道 7月11日早上8点24分,42岁的法国人朗贝尔(Vincent Lambert)离开人世。11年前,他遭遇车祸后,一直瘫痪在床且失去知觉。是否继续维持其生命,成为各方辩论的焦点。个人悲剧随后变成家庭纷争、司法纠纷、社会热点甚至是法国安乐死领域的标志性事件。如今他在被“拔管”后的第8天死去,一部分家庭成员声称“解脱”,但另一部分成员律师则指责“国家罪行”。
朗贝尔与母亲
朗贝尔死后,他的侄子弗朗索瓦公布了这一消息,表示该事件到今天终于画上休止符。他说:“我没有感到悲伤。停止这些治疗是正确的选择,各种剧情反转曲折没有任何用。”但朗贝尔父母的律师则发表声明,认为这属于“国家罪行”,尤其指责负责“拔管”的医师并未遵循承诺的医师誓言。
今年5月20日,兰斯(Reims)大学附属医院主治医生桑切斯(Vincent Sanchez)已经开启“拔管”操作,但朗贝尔父母随后继续就医院的决定进行上诉,并且就桑切斯医生涉嫌违纪向当地有关部门和法院控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诉法庭临时判定医院暂停拔管,但6月29日周五,法国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庭无权做出这个判决,这意味着医生有权开启暂停对其治疗的程序。7月3日晚周三,新一轮“拔管”措施正式进行。
2008年,朗贝尔出车祸后成为植物人。他本人是护士,生前未留下关于医学治疗的遗嘱。他的妻子表示,朗贝尔生前曾经口头说过,不希望像植物人那样活着。在最近6年内,朗贝尔的妻子、侄子和另5个兄弟姐妹则支持医院停止对其救治。但朗贝尔的父母及其一对兄妹反对医院停止其救治。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儿子属于残疾而不是“生命晚期”,曾经要求相关部门将他转移到特殊机构。他们并曾两次上诉行政法院,并上诉欧洲人权法院、巴黎行政法院和人权捍卫机构,但最后都被驳回。
朗贝尔的父母是狂热的基督徒,得到不少协会的支持。朗贝尔死后,梵蒂冈教宗维护生命学院表示,听到这一下消息特别“悲痛”,认为这对人性来说,是个很大的“失败”。此外,法国著名作家维勒贝克(Michel Houellebecq)在7月11日出版的《世界报》上,发表评论文章称,对朗贝尔停止治疗的理由站不住脚,认为他或是媒体极度渲染以及国家干预的受害者。
朗贝尔母亲
该案件引发法国社会对“安乐死”议题的争议。法国未对“安乐死”立法,但于2005年通过了被称作“被动安乐死”的“雷奥内蒂法”(loi Léonetti):该法案虽禁止医生为绝症病人注射致命药物,但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停止无望的治疗。2016年通过的“克莱埃- 利奥内蒂法”(loi Claeys-Leonetti)进行了补充, 法国开始允许医生在尊重病人和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为绝症晚期患者进行“深度而持久的镇静并结合镇痛措施,直到死亡”。
在朗贝尔父母的律师看来,朗贝尔案件凸显“克莱埃- 利奥内蒂法”的缺陷,在很多情况下,医生甚至会掌握高度残疾病人的生杀大权。但另一方律师则认为,政府应该吸取当前经验教训,在处理生命末期议题时更加勇敢。
朗贝尔的父母提起诉讼后,目前兰斯当地检察院以“企图故意杀人”为由对该案件展开调查。随后,调查人员将对朗贝尔的尸体进行解剖,以确定朗贝尔并非因有毒物质注射而死以及确定其负责医生遵循各种规章,从而对此结案。(原标题:“解脱”还是“国家罪行”?法国沉睡11年植物人离世引发大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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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时大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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