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不了案怎么办,老人被撞身亡怎么赔偿

时间:2022-11-23 03:32:0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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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交通事故案拒不执行,强制拘传到案促和解结纠纷
  • 交通事故处理只进“一扇门”
  • 老伴被撞身亡,赔偿不能到位,这个心结怎么解?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交通事故案拒不执行,强制拘传到案促和解结纠纷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灌阳县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案件回顾

    2020年6月,原告孙某通搭乘妻子谢某荣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与对向由被告魏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孙某通、谢某荣受伤,谢某荣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某通驾驶机检不合格的车辆未戴安全头盔上道路占道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魏某驾驶机检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过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魏某赔偿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魏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3日上午,灌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魏某采取拘传措施,在羁押室内,魏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只能拿出一万元赔偿款,执行法官考虑到魏某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若采取拘留措施,会给孩子成长和家庭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执行法官与魏某及魏某家人积极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天下午魏某当场履行一万元,剩余16万将分期履行。

    执行法官与魏某家属耐心沟通。

    魏某当场履行一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图文:戴雪晴

    审核:卿秋生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满意度调查电话:0773-12340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调中心电话,负责对全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行随机调查,希望您接到调查电话时能耐心配合,并给予灌阳县政法队伍公正的评价。

    感谢您对平安灌阳建设的贡献和支持!

    交通事故结不了案怎么办,老人被撞身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只进“一扇门”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本报记者 王敬东 通讯员 冯长冰

    “当天就案结事了,真的是完全没有想到!”近日,刘某因为雨天与人发生刮蹭,让他没想到的是当天通过沂源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调处,他就拿到赔偿款,对解决事故纠纷的速度,刘某很是惊叹。作为一个驾龄十几年的老司机,经历的大小事故也有好几次了,但没有一次像这次如此快速顺利得以解决。

    沂源县地处鲁中腹地,平均海拔431米,是典型的山区县,县域内国、省、县、乡道相互交织,道路坡多、弯急、崖陡,截至目前,沂源县机动车近10万辆,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7000多起。

    然而,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赔偿调解、伤残鉴定、民事诉讼、保险赔付等一长串流程走下来,事故双方当事人往往都身心俱疲。自打沂源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组建以来,在沂源处理交通事故,再也不是大家谈之色变的“烦心事”“难办事”了。

    为切实解决群众“道路交通事故多、纠纷多、官司多”和“处理难、赔付难、执行难”的“三多”“三难”问题。沂源交警大队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联合县法院、司法、保险及评估鉴定机构职能,成立了沂源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

    “‘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进入事故处理科这‘一扇门’,就能办结完毕事故认定、矛盾调解、案件受理、案件审判、保险理赔等多项服务和裁判。”沂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科长刘为民介绍,“交警+法官+司法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保险调解员”的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全线化、一站式的解纷渠道和服务,打通了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新的工作模式抓住了调解事故矛盾纠纷的“牛鼻子”,实现了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源头化解”转变、警力资源由“疲于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群众处理交通事故从“多头跑”到“一站办”,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闹心而来,满意而归,这样的和谐场景在这里并不鲜见。“2020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12500余件,这些案件最终进入审判程序的仅330余件。”沂源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庭长王超说:“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并且实现了无矛盾激化、无上访、零投诉。”

    “处理中心切实改变了过去多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拓展了事故处理的‘朋友圈’,有效统筹了部门资源,推动了部门联动,通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组团式一条龙服务,大大缩减了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审判和理赔时间,沂源这种事故处理模式确实值得借鉴与推广。”8月22日,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会长石玉峰带领山东大学考察团来访时如是说。

    编辑:孔鼎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老伴被撞身亡,赔偿不能到位,这个心结怎么解?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因超速且疏忽,将停留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任某某撞致身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决生效后,任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对此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6月23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张某某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


    2021年8月19日晚,被告人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某路段时,因超速且疏于观察,将停留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任某某撞倒,致任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徐某知晓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任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2022年2月28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决生效后,原案被害人任某某的丈夫张某某不服,以原案被告人徐某交通肇事后未出面道歉和赔偿,法院对徐某判处的刑期太轻,且法院未同意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未通知其参加庭审为由,向南湖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案件受理后,南湖区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长包案办理,控申、刑检等部门协作配合调阅原案卷宗、询问原案办案人员及当事人、核实证据材料。经审查,原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张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承办人经与张某某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其不服判决提出申诉的主要原因是对法律规定不理解,认识存在偏差;家庭经济困难,事故发生后未获得任何赔偿,内心难以接受。


    为快速有效解开申诉人法结心结,南湖区检察院经征得张某某同意,决定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依托浙江省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常态化入驻矛调中心,多部门一地办公、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特色协同优势,南湖区检察院邀请具有多年刑辩工作经验的派驻律师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并提前将申诉材料送听证员审阅。同时,考虑到张某某身患残疾,腿脚不便,家中有年近九旬的老母亲随时需要照顾,南湖区检察院将听证场地安排在申诉人所在地村委会,以上门形式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并邀请村网格员一同参与听证。


    2022年3月24日上午,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件简易听证会在当地村委会召开,检察长担任主持人,原案检察官、张某某及其民事诉讼代理律师、村网格员到场参加。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承办检察官指出,徐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两高”量刑指导意见,本案应在两年以下确定基准刑,法院判决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认定、自首、认罪认罚及未赔偿等情节,确定的刑期并无不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系代理律师根据张某某授权,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更多赔偿而自愿放弃撤回,并非法院不同意其请求;徐某案发前经济条件窘迫,无赔偿能力,且案发后即被羁押,因此未能出面道歉。


    听证员随即指出,法院根据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所作判决,在量刑时已考虑徐某未赔偿情况;因张某某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其不再具有刑事案件当事人身份,法院未通知张某某参加庭审亦不违法。村网格员介绍了张某某的家庭情况,指出其为该村普通农民,与老母亲共同生活,二人均患多种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家境贫困。经过各方深入讨论交流,检察官详尽释法说理,听证员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张某某表示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并当场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


    听证结束后,南湖区检察院考虑到张某某因案致贫的生活现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三天内即向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建议村委会对张某某的家庭生活情况予以关注、给予帮扶。张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满意和感谢。南湖区检察院还积极联系村网格员开展回访,得知张某某目前生活稳定,心中“症结”已化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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