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3:59: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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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大部分交通事故需要自己去交管部门亲自处理,但是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拖到一定时间就会自动结案。那么,交通事故不处理会自动结案吗?
网友咨询:
请问,交通事故不处理会自动结案吗?
四川戎州律师事务所杨洪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还有,如果是小型交通事故,本人不去事故科解决,时间长了,事故科也会不闻不问,但是,现在的机动车都是要年检的,年检的时候,事故没有清除,不给验车,我以前经过这样的事情,就是我本人去事故科解决事情,开具单据,拿着单据去车管所才验车的,还有保险什么的。所以,交通事故必须要解决才是最好。
杨洪律师补充: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杨洪律师总结: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只有当事人去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才会结案,而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根据案件的严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事故致人受伤,是很常见的事了。不过,有很多人没经历过,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今天来说说,怎么处理人伤事故。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下车查看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先去查看伤者的伤情。如果伤势危重,有一定生命危险,或流血较多,第一时间拨打120叫救护车,拨打110报警,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保险。若懂得如何急救,可以在现场先紧急处理一下。如果伤势较轻微,没啥危险,能自己去医院的,就可以不用叫救护车,只报警、报保险就可以了。
然后等待交警、救护人员、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处理。等待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手机,拍一下现场的照片,主要是拍清楚车辆位置和伤者的伤情。
1、处理交通事故必须做的一件事: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等交警队掌握了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过程清晰,事故结果确定之后,就可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到交警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国家公安机关,对事故情况做出全面了解之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分摊事故损失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处理理赔的依据。
2、处理人伤的主要工作,交给保险公司
如果,事故情况不严重,一般只属于民事侵权,也就是只要赔钱就可以了,有保险基本都能解决,这样的工作,我们车主最好不要介入,尽量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我们去配合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如果,事故情况比较严重,比如造成对方死亡,而且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民事侵权赔偿外,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自己额外出钱,赔给伤者家属,以取得对方谅解,才能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需要跟伤者家属保持一定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建议车主要适当的为伤者垫付一部分医疗费,及时的去医院看望伤者,以免给后期协商谅解带来困难。
1、要不要去医院探望伤者?
按常理说,发生事故,去看看伤者是应该的,但是,大多数去医院探望的车主,都会被伤者家属纠缠着要求出钱,或恶语相向发泄愤怒,就很无奈。
要不要去呢?客观的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车主必须去探望,如果情况不严重,就没必要亲自去看望。实在想表示歉意或心意,可以去看望,也可以委托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代为看望。
这个建议,主要适用于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的轻微事故。
2、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能不能垫,怎么垫合适?
客观的说,没有人能强制要求车主垫付治疗费,保险公司不可以,伤者不可以,交警队不可以,谁都不可以。要不要帮受害人垫付治疗费,全在车主本人。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道德层面,适当垫付是可以的,特别是伤情严重的事故。
只是,垫付要提前通知保险公司,而且垫付的金额要适当,不能过高。尽量不要超过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我处理事故过程中,就遇到一个案例:伤者要求车主垫了5000块,结果伤者只花了几百块检查费,最后保险公司确定理赔3000块。可是伤者就是不肯退多余的钱。这就很被动了,到现在一年多了,这多出的2000块钱,车主也没要下来,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了。
3、伤者经常打电话,对我胡搅蛮缠怎么办?
经常接到伤者电话,有耐心的还是建议适当沟通,毕竟人家是受害人。
但是,如果对方要求较多、而且不断打电话骚扰,可以直接回复说:让保险公司全权代表你处理,就行了。实在沟通不了,不胜其烦,拉黑或者直接报警处理。
4、伤者要起诉怎么办?对我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中,伤者和保险公司就理赔的金额谈不拢,而起诉的案子,约占人伤事故的20%-30%,是非常常见的。伤者受伤了,心里委屈想多要点钱很正常;但是保险公司赔款是有规则和标准的;这就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伤者一般会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不过不用担心,这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保险公司专门的律师去处理就行了,我们车主也不需要太担心,正常的去开庭,就可以了。如果有垫付了伤者治疗费,要在当庭提出来,提供垫付证据。
然后等法院的判决去下来之后,按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案件不会计入档案,不会被划入老赖,也不会有违法犯罪案底。因为只算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
交通肇事罪判缓刑并不会对子女以后有影响,从政治审查的角度来看,当亲人中有人犯罪,并且是政治性犯罪,比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等,那么对于子女以后就会存在一定的影响,会影响子女或孙儿三代人的政审。
但是交通肇事罪并不属于政治性犯罪,其是过失性犯罪,所以不会对子女的政审有任何影响,不过,如果是存在情节比较恶劣的情况,作为考量,也能影响政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发生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逸而造成人员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会影响子女的政审:
①父母存在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等政治性犯罪,子女并没有与其划清界限的情况;
②父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是在公检法或者不对单位,那么要求就会相应严格一些,父母存在犯罪行为,都会影响他们的政审。
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包含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的客观方面四个。
①犯罪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就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②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跟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危及很多群众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损失。所以说,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③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罪,所以其主观上是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违章而导致的后果来说。过失包含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④犯罪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是指在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违反交通运输安全,而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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