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6 15:01:03来源:法律常识
现实生活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有些时候就赔付难题也会产生许多纠纷案件,被告方可能挑选找交警队协商,那样交警队协商人身损害赔偿合同书有法律认可吗?法律知识小编给大家汇总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或许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协商,主要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一同申请办理,在查清交通事故真相及缘故、分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义务、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问题后,集结相关人员在自行、合理合法原则下对道路交通事故危害开展公平公正商议,以缓解赔付异议的主题活动。协商达到以后,彼此会签署调解书。那样民事调解书有哪些法律认可呢?1、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具备合同书约束。法律法规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公章后起效,对当事人双方具备约束,被告方理应执行。从特性中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行的前提下达成的,是双方法律行为一致的结论,具备合同效力。与此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书,因而,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除双方有法律规定的正规依据外,不可以悔约或是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书,进而加强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合同观念,维护保养调解协议书的权威性。2、调解协议书具备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调解协议书是法院解决人身损害赔偿异议案子的关键直接证据,要是没有别的确凿的证据调解协议书失效或者可撤销的,那么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
推动公安交通行政机关提升审理案件质量与审理案件高效率,使侵权责任被告方立即遭受民事制裁,使遭受危害的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损失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危害赔偿义务人、产权人一致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损失赔偿的,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期限为十日。
1、协商的期限逐渐日期。引起经济损失的,从明确损害之日起逐渐;导致工作人员受伤,从医治结束之日起逐渐;伤退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逐渐;要是负伤工作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接到负伤工作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逐渐;对导致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从明确损害之日起逐渐。导致工作人员的死亡,从要求办理丧葬事宜时长完毕之日起逐渐。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算起。要求的期限最后一天是礼拜日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假期日的,以假期日的下一日为的期限最后一日,限期最后一日的截止日期,以终止业务内容的休息时间为截止日期。
2、对具有协商起始时间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与被告方承诺协商的时间也、地址,并且于协商时长三日前通告被告方。本人要求变动协商的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理应通告别的被告方,并再行承诺协商时长。
3、被告方申请办理超出法定时限或者是对检测、鉴定结果、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做“事故处理(不协商)通知单”,表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以协商的理由和根据,送到被告方并通知其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参加协商或是协商环节中放弃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理应结束协商。
赔付人:孔**,男,56岁,汉族人,驾驶员,现居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
赔付人:高**,男,36岁,汉族人,司机,现居呼市赛罕区
被赔付人:吕**,女,56岁,汉族人,农户,现居呼和浩特**县
2007年5月10日,吕**在马路上骑电动自行车高速行驶的过程当中,和孔**驾驶蒙A16000号货车相撞,导致吕**负伤。吕*被碰伤后马上到内蒙古医学院附院住院,住院治疗30天之后于2007年6月10日转好康复。经达茂旗交警队评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彼此负同等责任。依据呼和浩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联合会鉴定结果,吕**的工伤等级评为列入七级和八级,综合性赔付指数值为45%。据查,肇事车辆蒙A16000号大货车是高**注资选购的,又聘请孔**承担安全驾驶。经彼此开展协商一致,达到下列赔偿协议:
一、由驾驶员孔**和司机高**一同赔付吕**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住院治疗伙食补助、陪护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二次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用、评估费、电动车修理费、交通补贴等总共(217538.30-16000元)÷2=100769.15元;
二、之上账款一次性支付,付款后彼此均不得悔约,吕**不得再追责司机和车主任何责任,舍弃对两赔付人诉权;
三、彼此再无其他异议。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彼此各执一份,交相关部门办理备案一份。自签名之日起起效。
赔付人:(签字) 被赔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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