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8:29:29来源:法律常识
林先生问:我有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个人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法院回复称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能不能报警把对方抓起来?
黄炳玖律师解答: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不存在故意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给付义务情形的,一般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是不插手民事案件纠纷的。你可以自行收集被执行人特别是公司方面的财产线索,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调查公司在银行、税务、工商、劳动社保等部门留存的财产线索,并把收集的财产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
12月20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律师,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周伟光律师,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行政案件和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
联系电话:13367811133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