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8:04:41来源:法律常识
“放心,大胆把事情经过说出来,叔叔陪着你。”
近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盗窃一案时,发现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也未聘请律师提供辩护。检察官为刘某某邀请了一位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成年人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行使法定代理人职责。同时,通知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律师提供辩护,有效维护了刘某某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爱与责任,托起明天的希望。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全面落实特殊检察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帮助一大批误入歧途的孩子回归社会。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3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占同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3.62%,每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都得到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安抚帮助,减少犯罪行为给他们造成的心理、身体伤害。全市未检部门共进行跟踪回访80余人次,重点对未成年被害人人进行心理疏导、经济救助,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两级院党组领导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方针,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眉山实际,构建了“左手挽救、右手保护”的眉山未检特色工作模式。眉山人民检察院两次在全省未检工作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所办未成年人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市未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措施一:
严厉惩治 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全面惩处零容忍、重点打击新犯罪、健全机制筑保障”的惩治模式。
全面惩处零容忍。在办案中,对未成年人受害人实施优先保护原则,凡是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一律依法严厉惩处。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应依法从重处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从严从重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协调刑事执行部门强化对此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保持高压态势,保持震慑效应,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健康成长。
重点打击新犯罪。近年来,全市范围内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现新特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突出,且出现多起非传统型的新型性侵害犯罪案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尤其是新型性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对情节恶劣的依法建议顶格判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成年被告人全部得到依法严厉惩处,无一适用缓刑。
健全机制强保障。为全面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统一了全市未检部门受案范围,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意见》,与公安机关会签《提前介入未成年被性侵案件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明确介入案件范围、遵循原则、工作重点等,规范、指导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确保从快打击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措施二:
惩教结合 多措并举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为扎实开展好“未检”工作,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慈爱但不溺爱”的未检情怀,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刑事政策,落实“两减少,两扩大”方针,坚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执法理念,4年来,全市未检部门共对129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1.57%,诉前非羁押人数192人。2014年以来,诉前非羁押率分别为58.86%、60.56%和61.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10个百分点。
大力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着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3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占同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3.62%。35个孩子、35个家庭的命运因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落实而发生改变,每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都得到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在“案外”下足功夫,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利用“亲情会见”、回访帮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帮教挽救。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家庭状况、心理特点等制定针对性考察帮教方案,采取亲情修复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解决其回归社会等问题。4年来,全市未检部门共进行回访、跟踪帮教150余人次。
截至目前,全市12名未检干警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7人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统一资格考试,取得资质。在案件办理中,将专业心理咨询技能运用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中,特别是对性侵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做到100%开展心理疏导抚慰工作,注重疏导抚慰专人化、专业化。
【】措施三
夯实基础 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三化”建设
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全市两级院均建立了独立的未检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走在了全省前列;加强学习与练兵,提高未检干警素质与能力,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加强专业能力的学习培训,提升做好未检工作的综合能力,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落实特别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准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市未检部门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依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0件28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4件336人。
强化协作,大胆探索,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推动部门合作机制建设,与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10部门会签了《眉山市预防和惩治侵害留守儿童犯罪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预防保护留守儿童,坚决惩治侵害留守儿童犯罪。
开拓创新,稳步探索,走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的“眉山经验”。通过开展“法制夏令营”、“假日学校”、“新春第一课”、“法制进校园”等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宣传工作;强力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走进36所学校,开展了45场次巡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取得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第一阶段的成效。
“随着现代少年司法理念的确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面对未成年人,我们执法部门也要逐渐转变理念,要以‘打击为辅,教育为主’。在最后一个环节上,给孩子鼓励和希望,挽救每一个走到社会边缘的孩子。”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介绍说。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在扎实推进“未检”工作中,以全国首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院为契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和未检干警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与时代同步,与党委政府同心,与未成年人同行,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邓娟 文国权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