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49:4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临海新闻网】
十次事故九次快,经过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更不用说在下雨天路面湿滑的情况下了。这不,又一起交通事故敲响了大家的安全警钟。
6月10日,阴雨绵绵,路面湿滑,驾驶员谢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104国道京福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汛桥镇人民政府路口时,没有及时减速,当他发现前方有一个打伞前行的行人时,赶紧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导致行人受伤。
谢某告诉记者,当时雨下得比较密,视线受到了影响,途经路口时又没有仔细观察,幸好行人仅是轻微受伤,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以后经过路口时真要“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此次事故,谢某负主要责任,被撞行人负次要责任。交警对谢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被撞行人因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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