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3:29:31来源:法律常识
李先生过马路时被外卖骑手蒋某驾驶摩托车撞伤,因迟迟得不到赔偿,他把蒋某、APP运营公司及蒋某任职的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等共计6980元。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蒋某是在非工作时间撞伤行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判令其赔偿李先生共计6000元。
李先生诉称,2019年5月26日0时许,其被某APP外卖骑手蒋某驾驶摩托车撞伤,造成左小腿受伤。李先生认为,蒋某与外卖平台公司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与任职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因此三被告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开庭时,蒋某未应诉答辩。
APP运营公司代理人辩称,公司与蒋某不存在劳动、劳务或者劳务派遣关系,因此,非案件适格被告。
蒋某任职的公司虽然认可双方关系,但提出发生交通事故时,蒋某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因此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审查相关证据,从蒋某当日的外卖送单记录表来看,其最后一份外卖送达时间为19时55分55秒,因此,其与李先生发生交通事故时,并非工作时间。据此,法院认可了两家被告公司的答辩意见,同时,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蒋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法院依法向蒋某公告送达了判决书,目前尚在公告期。
法官提醒:伤者应及时核实骑手的个人身份及单位信息
外卖骑手违规驾驶伤人事件频发,法官提醒,伤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应当记录骑手本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其单位信息,并积极与之联系,以便调解或者后续维权。
此外,因此类交通事故危害大,伤者往往伤情较重、恢复慢、误工时间长,还往往涉及因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司法鉴定,法官建议伤者,在起诉前要准备好所有就医期间的病历、影像片子,以便迅速启动鉴定程序,还要保留因此花费的各类费用票据,以便主张权益。
对于责任承担问题,法官概括说:骑手在工作时间以外致人损害,由骑手承担责任;骑手在工作过程中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用工形式多种多样,如APP平台与骑手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APP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APP平台或者其专门运营外卖平台的全资子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外卖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将骑手派遣至APP平台从事配送服务,发生事故后,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伤者可将APP平台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此外,APP平台或者其专门运营外卖平台的全资子公司与配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配送公司再与人力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最终由人力公司与骑手签订项目加盟协议并为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代发工资代缴保险,在该种情况下,骑手虽为个体工商户,但仍由配送公司进行管理,若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事故,应视为为配送公司履行职务,配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建议骑手应当提升安全意识,同时注意留存雇佣证据,还可投保商业保险,适度分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