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6:02:08来源:法律常识
2月12日凌晨,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长滨路安乐堂路口发生一起两车事故。民警现场盘查发现,该起事故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擦挂,肇事者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竟“吹出”了218mg/100ml的高数值,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天凌晨1时53分许,机动大队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在盘查过程中,民警闻到肇事驾驶人李某满身酒气。经过询问,李某坦白自己晚间喝了3两白酒、4瓶啤酒,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18mg/100ml,李某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妥善处置两车事故后,按照相关规定,民警立即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
据调查,当天凌晨1时许,李某酒后驾驶红色小车经过菜园坝长滨路安乐堂路口时,为了避让出租车便往右偏移方向,期间因酒精作用,其在转向操作时用力过猛,与右边的黑色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所驾车辆车身多处受损,其中右前侧受损较严重,黑色小车车尾受损,所幸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目前,驾驶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酒驾、醉驾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已上升到刑事犯罪范畴。亲朋好友聚餐时举杯欢庆无可厚非,但驾驶人必须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