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8:34:16来源:法律常识
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财产情况,为完成“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的工作目标,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成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依职权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晋1024执282号、(2021)晋1024执283号、(2021)晋1024执284号
案由:刑事涉财产刑执行
(一)被执行人:黄炜,男,1975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汾东路金属巷,身份证号:142601197504061338。
案件标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执行人:李伟,男,1975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开发区向阳路德和小区1号楼4单元1302室,身份证号:21122419751229211X。
案件标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执行人:朱柄权,男,1973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华远名邸小区6号楼801室,身份证号:141002197304030054。
案件标的:1500000元
(四)被执行人:李洪涛,男,1987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中骏国际小区,身份证号:211224198701155397。
案件标的:750000元
(五)被执行人:李勇刚,男,1987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小贾村,身份证号:142601198702184034。
案件标的:200000元
(六)被执行人:许元武,男,1986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小贾村,身份证号:142601198606227911。
案件标的:200000元
(七)被执行人:任海宾,男,1985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莱茵半岛5号楼1403室,身份证号:142601198504103715。
案件标的:200000元
(八)被执行人:杨少辉,男,198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洪堡村南环路53号,身份证号:142601198704107913。
案件标的:200000元
(九)被执行人:王树立,男,1983年5月20日出生,回族,住铁岭市开原市柴市楼10号楼5单元201室,身份证号:211282198305200815。
案件标的:200000元
(十)被执行人:冯振华,男,1981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28号,身份证号:14260119810616191X。
案件标的:200000元
(十一)被执行人:王延江,男,1975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娱乐城火凤凰歌厅,身份证号:232321197512112036。
案件标的:150000元
(十二)被执行人:罗猛,男,1986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铁岭市昌图县昌图镇双利村8组,身份证号:211224198604137816。
案件标的:100000元
(十三)被执行人:杨帅,男,1986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铁岭市昌图县昌图镇关山教养院,身份证号:21122419860518493X。
案件标的:90000元
(十四)被执行人:侯飞,男,199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浮山县槐埝乡砚凹掌村20号,身份证号:142629199204154319。
案件标的:70000元
(十五)被执行人:解天伦,男,1993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身份证号:142627199308210319。
案件标的:60000元
(十六)被执行人:李海奇,男,1994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翼城县5401兵工厂菜市场,身份证号:141124199405070031。
案件标的:40000元
(十七)被执行人:贺红杰,男,1990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吕梁市临县八堡乡周家沟村,身份证号:141124199002230133。
案件标的:40000元
(十八)被执行人:苑明富,男,1990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路俪锦城,身份证号:152221199001033030。
案件标的:40000元
(十九)被执行人:杨赫涵,男,1988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界峪村平安路北二巷4号,身份证号:14260119881114711X。
案件标的:40000元
(二十)被执行人:齐晓平,男,1974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森工二委二十九组,身份证号:220322197407078334。
案件标的:30000元
(二十一)被执行人:刘志强,男,1980年3月22日出生,满族,住铁岭市开原市开原镇街道前石台村1组111号,身份证号:211282198003221418。
案件标的:30000元
(二十二)被执行人:闫铁军,男,1983年3月11日出生,满族,住铁岭市开原市兴开街榆树堡村,身份证号:21128219830311303X。
案件标的:30000元
(二十三)被执行人:高向阳,男,1994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岭上村,身份证号:142601199402109117。
案件标的:30000元
(二十四)被执行人:田昊,男,1981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东关新村,身份证号:142601198102042614。
案件标的:20000元
(二十五)被执行人:张涛,男,198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城居村北福源路二巷21号,身份证号:142601198907247350。
案件标的:20000元
(二十六)被执行人:杨健健,男,1989年12月9日出生,住临汾市尧都区南孝,身份证号:142601198912097932。
案件标的:20000元
(二十七)被执行人:王小康,男,1996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临汾市尧都区西关北苑,身份证号:142623199612296115。
案件标的:20000元
悬赏事项: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时限: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悬赏限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一、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资金(含税)作为悬赏奖励;
二、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357-5566933(高法官)
16635720121(李法官)
举报地址: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洪洞县飞虹东街)
(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