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48小时后自首(男子交通肇事逃逸23年终自首 悔称“侥幸心理真害人”)

时间:2023-04-11 23:40:32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逸48小时后自首(男子交通肇事逃逸23年终自首 悔称“侥幸心理真害人”)

交通肇事逃逸23年终自首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杨珍 “我人生最宝贵的年龄段是在逃亡中度过的。逃亡23年还连累了亲兄弟,侥幸心理真害人!”近日,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郭某峰到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其弟弟郭某超因涉嫌包庇、窝藏也被刑事拘留。

1996年5月12日23时许,郭某峰驾驶货车行驶至永城市城关镇中山街中段时,将行人李某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郭某峰弃车逃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将郭某峰上网追逃。

经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郭某峰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案发后,趁黑夜步行100多公里到江苏省徐州市,从徐州乘车潜逃到山东省德州市,再逃到海南偏远农村小渔场打零工。4年后,先是逃到湖北某农场养虾,后在南阳山区一家玉器厂做饭,还到内蒙古边界放过羊,在砖厂打过工。

郭某峰逃亡时25岁,如今已48岁。其供述说,逃亡生活是按小时计算的,怕见警察、警车,怕听到警笛声,每天从早上就盼望天早点黑。逃亡初始,不是在废弃的厂房,就是在人烟稀少的海边、草丛里睡觉,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因其潜逃,郭某峰父母在乡亲们面前抬不起头来,终日以泪洗面。在逃亡期间,郭某峰父母相继去世。

23年来,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并没有放松对郭某峰的追逃,定期分析研判其逃亡踪迹。今年6月,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走访城关镇群众、分析研判郭某峰弟弟郭某超的身份证信息时,发现其为郭某峰办了假身份证,并知道郭某峰的藏身地点。公安机关对郭某超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侦查。

逃亡23年的郭某峰在亲戚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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