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死亡45天(男子与女友酒驾)

时间:2023-04-11 23:56:15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死亡45天(男子与女友酒驾)

南京市溧水区居民小杨(化名)酒后开车去见女友小汪(化名),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不幸死亡。为此,小杨的父母老杨夫妇(化名)将小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月22日下午,这场官司在溧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小杨是一名“90后”,在溧水区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KTV。2022年7月19日晚上,小杨在KTV请朋友和员工聚餐。在法庭上,据老杨夫妇的代理律师说,他们当天喝了洋酒、啤酒、红酒,“混着喝的。”

网络配图

7月20日凌晨4点多,已经喝醉酒的小杨开车去盐城找女友小汪。结果4点45分,在高速路上,小杨追尾一辆大货车,当场身亡。

在法庭上,老杨夫妇的代理律师表示,小汪明知小杨有酒后驾车的习惯,而且当天已经知道小杨喝了不少酒,却没有制止小杨去找自己。律师还表示,当时小汪还和小杨通了十多次电话,导致小杨开车分心,将男友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律师认为:“如果当时小汪去报警,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对此小汪表示很冤枉。她在法庭上说,当天的十几次通话,全都是在小杨上车之前打的;而且虽然自己知道男友小杨喝过了酒,却并不知道他会从南京开车来找自己,自己也没有让男友来找自己。“由于男友在KTV工作,喝酒是很难避免的,难道我天天都去报警吗?”小汪说。

除了小汪,老杨夫妇还将当天和小杨一起喝酒的张某、尹某、戴某、王某四人告上了法庭。老杨夫妇向这五名被告索赔64.7万余元。

法庭上,老杨夫妇的代理律师表示,张某等四人明知小杨喝醉,却没有将其安全送回家,也没有阻止其酒后驾车,未能很好地履行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

对此,张某等四人或者表示自己当天没有饮酒,或者表示自己当天提前走了,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其中尹某还表示,自己是KTV的员工,由于行业特殊性,他们的员工群里当天还群发消息,要大家“把控好酒量,切记勿酒后驾车”。

张某等四人认为,小杨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喝酒不开车”的道理,而且他们当时也没有去灌酒、拼酒,小杨最后醉驾出事,不应该让他们负责。

该案的审判长、溧水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尹庆华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上,共同饮酒者如果出现恶意灌酒、强行劝酒等行为,那么一旦有人酒后出事,同饮者就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另外尹庆华还提醒,一同饮酒的人当中,如果有人醉酒,同饮者需要尽到一定的照顾义务;如果发现有人酒后驾车,也要尽到一定的提醒义务。

不过尹庆华强调,首要的责任还是需要自己承担,“年关将近,大家聚餐饮酒时,首先要对自己负责,自己才是第一责任人。”

法庭上,五名被告均认为自己不对小杨的死亡承担责任,并请求法院驳回老杨夫妇的索赔诉求。本案将择期宣判。(新晚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