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28:19来源:法律常识
青海日报融媒体西宁7月22日讯7月21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西宁有人肇事逃逸,西宁交警36小时锁定肇事车辆,并将肇事车辆驾驶员抓获。
7月20日00时56分西宁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22指令: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送变电家属院”门口处有人员受伤,疑似为车辆肇事后逃逸所致。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得知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勘察现场无明显遗留车辆碎片,仅有少量伤者衣物碎片。伤者因伤势较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无法询问当时情况。
因为事发路段为老旧城区,监控视频覆盖不全面,这为侦破案件带来很大困难。一夜过去,案件进展缓慢,但办案民辅警没有气馁,迅速改变调查思路,走访排查、视频分析。经过一天两夜的摸排分析和大量走访后,于7月21日13时许,锁定肇事车辆,并将肇事车辆驾驶员抓获,扣查正在进行修理的肇事车辆。目前肇事逃逸嫌疑人已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对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倪晓颖 稿件来源:青海观察客户端 声明:以上内容版权为《青海日报》所属媒体平台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