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34:31来源:法律常识
案发现场倒在路边上的一辆摩托车
6月5日19时39分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沙村中队接110指令称:在G319线沙村逢原新村路口路段,发现一个人和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上。接到警情后,中队长尹程带领队员迅速赶赴现场,经事故现场初步勘查,询问附近村民及回访报警人,确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急救医生到场确认死亡)案。现场民警立即保护、勘察的同时向大队大队长彭修德和相关领导汇报,并向110指挥中心进行案情反馈,在大队长彭修德的指示下随即启动泰和县公安局交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命案机制。成立由大队长为总指挥,事故处理中队警力为骨干,沙村中队为协作的专案领导小组,迅速投入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因雨夜案情复杂,线索少(白色车辆碎片)因素,为了尽早将肇事逃逸者缉拿归案,消除安全隐患。专案组将职责进一步细化,一组负责事故复勘,搜集提取有效证据并防止二次事故,之后恢复交通;二组负责视频侦查研判,结合一组提取的证物,查找事发时间段沿路天网 地网视频录像比对肇事车辆;三组负责走访调查,向附近村民、过往车辆驾驶人、报警人(目击者)详细了解案发时间段是否有与案件相关信息。
经过专案组全部警力3小时的共同努力,22时30分许,距案发现场约5公里外一村庄巷道内发现藏匿的号牌为赣D的肇事逃逸车辆(未发现肇事者),迫于压力嫌疑人杨某某于6日早上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及经过。至此该案成功告破,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