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56:08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接待了一个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她是一个双向情感障碍患者,父亲因交通事故丧生,让内向的她不得不独自去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事情。
事情还要从她父亲遭遇的交通事故说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被告人即驾车逃逸。当时交警告知被害人,被告人具备逃逸情节,那么商业保险将不会就此次事故的损失进行保险理赔。被害人的家属本来还因为父亲遭遇车祸过世惊魂未定,听到商业保险无法赔偿,更是慌乱不已。然后,另一边,被告人的家属不仅不为车祸致人死亡的事情忏悔,还利用被害人家属不理解商业险不予赔偿的原因,以如果签署谅解书可以抹去逃逸的事实,进而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对此次事故损失予以理赔为由,妄图欺骗被害人以减轻自身责任。被告人家属多次要求被害人签署谅解书(赔偿金额近30万,按照被害人当地的标准,被害人家属可以取得赔偿金额约90万)。被告人家属此举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妄想一箭双雕,既减轻赔偿同时也能够为被告人减轻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这事到这里还没完,由于被害人家属系被害人女儿,患有抑郁症,并且年龄尚小,对于严肃而复杂的法律程序充满的未知和担忧,只希望迅速结束这一煎熬的流程,取得应有的赔偿。所以被告人家属又开始利用被害人女儿的这一心理,见此前的欺骗方法不管用,又开始用强迫的方式,声称如果被告人被判刑了,那么他们会将被告人名下所有财产转移,今后也不会再偿还该笔赔偿金。言语中充斥着威胁和得意,让被害人的女儿小小年纪不仅要忍受丧父之痛,还要担心拿不到赔偿今后衣食无靠,还要因为本应承担责任的一方的强势行为而心中郁结。
最终,被害人家属听取了本律师的法律意见,才避免在多次与对方协商谈判中被灌迷魂汤而稀里糊涂的让出了本应属于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为什么商业保险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不予以保险理赔?什么是谅解书?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是否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转移被告人的财产拒绝履行法律责任而无法对他们采取任何法律措施或者制裁呢?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