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54:22来源:法律常识
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两种,亦可分为一般从轻和特别从轻。一般从轻适用于所有犯罪,特别从轻由刑法特别规定,只适用于特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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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19时许,乐绪峰驾驶赣D×××××号昌河牌小货车沿吉水县水南镇高速连接线由南向北方向行驶。19时2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华山路段时,车左前侧与行人赖文熔发生碰撞,造成赖文熔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乐绪峰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经白沙、永丰三坊乡逃往泰和县,并于次日凌晨到泰和县汽修中心对车辆进行维修,4月21日凌晨乐绪峰被民警抓获归案。经事故责任认定,乐绪峰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赖文熔不负此事故的责任。4月30日,经吉水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乐绪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解答:
乐绪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乐绪峰逃离现场,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乐绪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3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王鑫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王鑫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王鑫律师执业经验相当丰富,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案件,专业强,效率高,客户满意率高,值得委托人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