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0:27:28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2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合川区双凤镇“6·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货车司机驾驶员胡某服用甲基苯丙胺(冰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且在弯道路段违法越过道路中心单黄实线超越前方正常行驶的小型货车。
2022年6月28日10时17分许,重庆合川区双凤镇梓桐村省道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报告》显示,肇事司机胡某今年52岁,20余年驾龄。本次事故前,胡某近5年有1次简易交通事故,近3年有2次交通违法行为。胡某自2022年2月进入云南楚庆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担任密闭式垃圾运输专项作业车驾驶员,从事日常生活垃圾运输,作息规律为上班5天休息1天。胡某每日运输垃圾约5—6趟次,运输垃圾路线固定,单向运距约33km,每趟次运输用时约1小时40分钟,云南楚庆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支付55元/趟次。事发时,胡某驾驶车辆运输垃圾由城南垃圾压缩站出发驶往狮滩电站,该趟运输是胡某当日第三趟次运输任务。
《报告》称,事发时,胡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省道S537线15km 500m处时准备右转弯下坡,胡某驾驶车辆越过道路中间黄色实线,超越同向前方正常行驶的渝A50GP5小型货车后,突然发现由唐某某驾驶客运班车在对向车道正常行驶。胡某驾驶车辆躲避不及,造成专项作业车车身向左侧倾,最终导致该车左侧车身与客运班车相撞,造成大型客车乘客5人当场死亡(最小46岁、最大75岁),6人受伤(最小14岁、最大86岁),2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422.2万元。
《报告》显示,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胡某血样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38.3ng/mL,血液中未检出乙醇。也就是说,胡某在事发前曾吸食过冰毒。
调查组认定,该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胡某存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超速行驶、弯道路段超车等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调查组还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云南楚庆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及该公司项目作业负责人张某的刑事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调查组还建议,由合川区应急局给予云南楚庆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罚款15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