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1:32:03来源:法律常识
“嘀铃铃……”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划破了夏日燥热午后的宁静。2022年7月23日中午12时16分,晋源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长兴南街千峰南路口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地,需迅速出警。
接到警情后,事故中队民警阎军和辅警杨思伟雷霆出击,火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现场位于长兴南街与千峰南路交叉口,该路段刚修好通车,未发现公安监控设备。经过对电动自行车的勘察发现:电动自行车右侧只有倒地的刮擦痕,未发现明显的撞击痕迹。通过对周边居民及商户的走访了解得知:电动自行车的准确倒地位置,但目击者也均未看到事发整个过程。随即联系了报警人,在得知伤者伤情后,民警阎军初步判断该事故应为一起逃逸事故。
随后阎军、杨思伟对现场进行更为细致的勘察,发现该路段只有路边一家舞蹈学校有监控探头,但是负责人一直联系不到。阎军、杨思伟按勘查轨迹沿千峰南路一路由北向南,摸排嫌疑人逃跑的路线,同时,继续向北摸排周边的监控录像。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当日晚10时许联系到舞蹈学校负责人,并取得监控录像:发现是一辆黑色SUV由北向南行驶通过该路口时将受害人撞倒,并未停留直接驾车驶离现场,且该车前方还有一辆单排货车驶过。
民警阎军通过视频分析,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道奇牌小型普通客车,这也给随后的侦破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但是,该监控离事发现场较远不能看清楚该车车牌号,事故侦查再一次陷入难关。
阎军、杨思伟又返回现场,对现场进行二次勘察,并沿路调取监控,进一步确定该车逃离时的路线,分析嫌疑人逃离时的心理,终于在次日凌晨确认嫌疑车辆。并通过调取卡口照片及其他路口监控视频确认车主刘某某就是当时驾车的嫌疑人。此次行动晋源大队缜密部署、雷霆出击、加班加点、昼夜连轴,终于在次日凌晨2时许将嫌疑车辆及嫌疑人控制。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晋源大队事故民警争分夺秒、不辞辛苦、摸排走访、调查取证,查明案发经过,还原事故真相、从逃逸案件发生至破案仅用时14小时,彰显人民警察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公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