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48:55来源:法律常识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此,一起悬而未决十五年的交通肇事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3年,王某从部队复原后回到老家,为继承外祖母的家产,王某冒充其堂弟常某的身份办理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后又以其堂弟常某的身份到河北省一啤酒厂当司机。
2005年11月20日,王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至路口,适有被害人裴某驾驶小型客车(内乘瞿某、瞿某的妻子及女儿)由北向南驶来,两车相撞,造成裴某、瞿某、瞿某的妻子当场死亡,瞿某的女儿受伤,王某亦在事故中受伤。经认定,王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四名被害人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民警到场后将四名被害人及王某送到医院。王某在医院治疗时接受民警询问,隐瞒了真实身份,在住院治疗六天后,王某自行离开医院并逃匿。
2020年12月25日,王某在河南省焦作市某医院内活动时,被人像对比系统识别,民警发现其为在逃人员故将其查获。王某到案后对于交通肇事致三死一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向公安机关坦白了真实身份。
审判阶段,王某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以及逃逸情节的认定提出异议,但经法庭审理,王某最终认罪伏法。法院判决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认定王某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并对其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我们应该怎么办?
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司机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交通事故,主观恶性较小,只有肇事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认定为刑事犯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综合事故后果、责任划分等因素。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报警、救人,将肇事行为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其次要保护现场,为司法机关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创造条件。
勇于担责,逃逸加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一些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陷入慌张情绪,为逃避法律追究,不负责任地离开现场,或者有些司机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为逃避酒精检测离开现场。事后,逃逸司机虽然到公安机关自首,但仍然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而加重处罚。此外,交通肇事逃逸不仅限于从事故现场离开,类似于本案中的王某,因受伤入院,又从医院直接逃跑的,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熟知交规,安全上路
交通事故的预防永远比事后处罚更加重要。作为司机,应当熟练掌握交通法规,而王某直到开庭时才知道,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地方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而对于是否有中心线的道路限速是不一样的。如果王某熟知交规,并严格按照交规驾驶车辆,悲剧也许能够避免。
素材提供:董莹、吕雅迪
编辑:辛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