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8:04:07来源:法律常识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彭芳)错过高速路出口后,驾驶人朱师傅说,“我想的就两米,把车倒一下就能过去了。”
因为朱师傅在高速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2023年4月5日20时3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接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民警通过天眼发现,G7京新高速公路五工梁立交桥附近一辆小轿车正在高速公路主道上倒车。民警通过识别车辆信息,并在G7京新高速公路阜康收费站将驾驶人朱师傅拦下。
朱师傅回忆,当日他从五家渠前往富蕴县,途中因车辆灯光系统出现故障需要返回阜康市维修。当车行至五工梁立交桥附近时,因错过了出口,为了节省时间,他便直接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然后倒车回到匝道出口,再从匝道驶离高速路。
高支队阜康大队民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发现错过出口,可选择继续前往下一个立交桥或者出口驶出高速再返回。且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更不能倒车,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和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