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1:23:39来源:法律常识
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并立刻报警,然而有些肇事者却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责任,岂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11日,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反应,仅用1小时就破获一起涉嫌“醉酒”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当天15时许,旬邑县郑家镇街道邮局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一辆三轮汽车装翻,致李某受伤、车辆受损,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正在该路段巡逻检查的太村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一蓝色三轮汽车,沿野炭路朝燕家河煤矿方向逃窜,中队民警立即前往沿线村庄开展走访排查,在郑家镇葛村涝池畔,民警发现停放在此处的一辆三轮汽车有重大嫌疑,该车车主燕某虽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从事发路段经过,但对肇事逃逸一事却矢口否认,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燕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队民警遂将其交由前来处置的事故处理民警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故勘查人员对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后,证实燕某所驾驶的无牌三轮汽车系肇事车辆,随后,民警将燕某带回大队进行询问并采血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孟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