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1:42:15来源:法律常识
这起事故发生在平潮镇某超市门前路段,驾驶员杨某驾驶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撞上右前方正在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致使三轮车与右侧停在路边的轿车也发生了碰擦,杨某停车几秒钟后就开车离开了现场。
当事人自己陈述说感觉人家车辆没有什么事,所以自己就驾车离开了现场。本次事故造成逃逸驾驶人自己车辆的损坏以及三轮电动车和停在路边的车辆的损坏以及三轮车车上乘客的受伤。
然而就在几天后的晚上
在G204国道平东路口附近
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
轿车驾驶员朱某也选择了逃逸
该驾驶员从非机动车道想要超越前侧的货车,超车时和货车发生了碰撞,发生碰撞之后向右打方向又碰到了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事故导致朱某的轿车、货车和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以后平潮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等工作很快就将两名违法嫌疑人查获。
这个属于是逃逸事故,车主也将面临驾驶证被记12分以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理赔。
通州交警提醒您
发生交通事故
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
保护现场
并报警等候处理
切勿心存侥幸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
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通州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