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2:40:23来源:法律常识
网络图片
(记者杨田)对于城市中的“小凉快”,有人爱有人恨。爱的人说它方便快捷、车费便宜;恨的人说它安全性差、扰乱交通。“小凉快”几乎成为了城市中一种令人困扰的存在。因为其安全性差、非正规运营,抚顺市开展过专项治理,但鲜有成功案例。2016年2月6日,抚顺就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而犯错的,就是这“小凉快”。
2月6日,除夕前一天。抚顺市顺城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顺城区前甸靠山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倒的行人受伤严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无奈伤重离世。
随后顺城交警大队联合交警支队重案队成立专案组,一同赶往现场。经过调查取证,推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三轮电动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凉快”。
说起“小凉快”这三个字,让办案民警们头疼不已。顺城区交警大队李金龙告诉记者,“小凉快”作为涉案车辆,由于其没有牌照,无法提供任何车辆信息。而且此案案发地属于城乡结合部,没有视频监控,这些不利因素都为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专案组调取案发地点周边的监控视频,对事故时段该地点过往的200多辆车进行了逐一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是春节期间,专案组全员放弃年节休息,通过监控,对案发地周边数百辆过往车辆的逐一排查,终于锁定了这辆红色金彭牌的电动三轮车为嫌疑车辆。车主闫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顺城交警大队与中国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联系,对涉案小凉快与死者衣物进行微量物证比对,鉴定结果证实这辆三轮车就是与死者接触的车辆。涉案的闫某潜逃,离开抚顺。顺城交警大队去往新宾,铁岭等地寻找。终于将肇事嫌疑人闫某抓获。”李金龙说。
做为这起恶性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嫌疑人,闫某对于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描述的。
闫某:“我当时就下车了,她就告诉我没有事。不用管我,我就走了,然后回家了。”
交警:“后来为什么去铁岭?”
闫某:“害怕了。因为知道了。”
交警:“当时谁说没有事的?”
闫某:“当时给人撞倒了,她(死者)还明白事呢,她说的。”
交警:“你这个车有什么手续没?”
闫某:“没有。”
交警:“你办过驾驶证没?”
闫某:“没有。”
交警:“那你当时肇事了,为什么要跑呢?放弃赔偿了?”
闫某:“因为当时没想到这个后果。”
虽然犯罪嫌疑人闫某表示,死者被撞倒后,意识清醒,并让闫某离开。但由于闫某过失,交通肇事后致人死亡,并存在逃逸的事实。目前闫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