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1:49:51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4日讯 近日,在枣庄滕州市的张汪镇322省道宋庄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致人死亡后恶性逃逸。
据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副科长项俊峰介绍,当时有一辆黄色的货车没有牌照,“从事故地点西边的南北路上转弯过来以后,由于转弯的幅度比较大,把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给撞倒了。”
民警进行现场勘查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荣已经死亡,因现场遗留线索有限,为了及时侦破案件,滕州市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一组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另外一组调取沿途天网监控,仅用3个小时便锁定嫌疑车辆。
据了解,肇事嫌疑人张某于驾驶车辆为无牌无照的非法改装车,于几年前花三万元从外地购买,张某于只是在家附近接一些运送的活计,事故发生后他心存侥幸并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仍然驾驶肇事车辆离开现场。经事故认定,张某于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滕州台 丁娜 张鹤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