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1:40:23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3月14日(通讯员刘智)新泰司机尹某醉酒后驾车,不慎撞到路边的线杆。交警赶赴现场勘查,意外发现尹某竟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车主。
2015年3月8日21时10分,新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接到新泰市公安局莲花山派出所电话称:在迈莱河路泉沟镇魏家峪村路段有一辆面包车撞到路边的线杆上了,面包车驾驶员受伤。
接警后,事故处理二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勘查,事故车辆号牌为鲁J8C***面包车,沿迈莱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魏家峪村路段撞到路东的线杆上后发生事故,车的前脸部受损严重,驾驶员受伤,民警配合医院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车的前挡风玻璃疑似有与人撞击的痕迹,民警扩大范围寻找,未发现与其相撞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在现场没有发现线索的情况下,事故民警除协调派出所民警继续扩大范围寻找以外,又赶赴医院了解驾驶人情况。经查,驾驶人尹某头部受伤处于昏迷状态,无法询问,在医院医护人员的配合下将驾驶人的血液提取。
经莲花山派出所民警寻找,在莲花山风景区南魏家峪村路段发现有个男子躺在路外的草丛里,确定已经死亡。事故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勘查。发现在死者周围有两块疑似车的保险股碎块,经过仔细辨认,疑似是面包车所留。民警立即联想到之前的尹某的面包车,是不是尹某的面包车在撞人后逃逸呢?又在逃逸过程中慌不择路撞到线杆上呢?
带着这些疑问,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在调查现场周围群众,调取监控,查明死者身份;另一路到医院调查尹某及其面包车痕迹的情况;第三路则到泰安交警支队对尹某的血样进行检验。
经过一天的辛苦奔波,案件终于有了很大进展。死者现场提取的散落物与鲁J8C***面包车进行比对相吻合,确定鲁J8C***面包车就是肇事嫌疑车。经支队检验,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为醉酒驾驶。
民警分析后确定,3月8日20时50分左右,尹某醉酒后驾驶鲁J8C***号面包车由莲花山风景区出来沿迈莱河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泉沟镇魏家峪村路段,将在路上行走的马某撞倒在路外后驾车逃跑,在酒精的刺激下,撞了人的尹某疯狂逃窜,慌不择路撞到路边的线杆上。尹某苏醒后民警立即对其讯问,尹某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尹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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