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3:26:11来源:法律常识
蚌埠法院网讯 因交通肇事,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被判刑罚。近日,固镇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涉民事部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据悉,2018年9月9日,被告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县道X01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与蚌固一级公路交叉口附近向左转弯时,与王某某驾驶的搭载张某的沿县道X012线由北向南直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张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吴某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张某无责任,王某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吴某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固镇县公安局民警至现场处理事故,当日被告吴某某被抓获。被告车辆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被告妻子李某某代为赔偿被害人张某亲属经济损失30000元。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9年1月4日,被害人张某亲属至固镇法院起诉被告吴某某、李某某及太平洋财险承担民事责任。开庭前,办案人员了解到吴某某已被转送安徽省白湖监狱服刑。考虑到吴某某虽在服刑,但其诉权应当得到保障,经与其妻子李某某联系了解到,其不再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也不会提前去监狱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只等法院去监狱开庭时前去会见。
办案人员经过与监狱方面联系得知,吴某某刚到监狱,需要经过一个月集训才能分到监区,集训期间不允许任何人会见。办案人员通知涉案的各方当事人,案件延期开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吴某某集训结束已是2月底,办案人员向监狱工作人员确认了其所在监区后,重新通知各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及出庭人员。
临近开庭日期,办案人员提前驱车前往白湖监狱,经过五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到达了吴某某被关押的监区,并按照监狱的规定办理了提讯手续。因监狱管理制度的要求,原告王某与四位原告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律师、被告吴某某、被告李某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对于原告方主张的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受害人张某死亡、事故车辆投保情况的事实无异议,法院对上述事实予以认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方损失8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方损失657919.5元,驳回原告方其他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方在领到上述赔偿款后退还被告李某某垫付款30000元。
法官寄语:吴某某与张某亲属之间因本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的纠纷到此了结,但该起事故给双方的家庭及亲属带来的无尽伤痛和沉痛打击还需要时间来慢慢愈合。办案人员再次强烈呼吁广大的驾驶员和行人朋友们,注意交通安全,转弯让直行,不超速,不抢行,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客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才能对家人亲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