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22:27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醉酒驾车不仅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而且对公共道路交通的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据蚌埠淮上法院消息,近日,淮上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强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致连环车祸,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4月,强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10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种子场附近路段时,与前方吴某驾驶的客车相撞,客车又撞到前方吴某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造成三车受损及吴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民警将强某带至蚌埠市康桥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待检。经鉴定,送检的强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6mg/100mL。经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认定,强某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吴某某无责任。
淮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强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强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