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2人死亡(三轮车逃逸,事情不严重怎样处理)

时间:2023-04-14 18:20:20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逸2人死亡(三轮车逃逸,事情不严重怎样处理)

不久前,辽宁葫芦岛绥中县高岭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而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绥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展开侦查,于案发后仅3小时,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抓获。

当日下午4时许,绥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高岭镇崔家屯路段,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上骑乘的一对夫妻当场死亡。

接警后,民警在现场看到,两轮摩托车倒在地上,小轿车停在路边。

很快,民警发现了异常: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事故发生时应该还有第三辆车。随后民警询问轿车驾驶员事故发生的经过。驾驶员回答,事故发生时还有一辆三轮车,可三轮车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

根据现场的情况和轿车驾驶员的陈述,民警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摩托车先与三轮车发生碰撞,之后又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因此,这起事故与肇事逃逸的三轮车有密切的关系,必须将其找到。

交警大队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周边路段视频监控,并对附近群众进行走访。

经过大量调查,办案民警确定了肇事三轮车逃离的方向,但由于路过此处的三轮车较多,又都很相似,给锁定肇事司机带来了难度。

为进一步缩小范围,民警根据三轮车的行驶轨迹,继续排查路边监控,最终在海量的视频中发现,肇事三轮车驶进了附近的一个村屯里。

随后,交警大队与高岭派出所取得联系,在配合下了解到,该村屯拥有此类三轮车的总共有6户。一家一家排查,民警于当天晚7时许找到了村民高某某家中,并观察其三轮车后发现该车有剐蹭痕迹。

经讯问,高某某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当时,他在驾车途中与摩托车发生剐蹭,以为不是自己的过错,所以没有停留,并不知道摩托车上的驾乘人员已经死亡。

目前,事故现场痕迹已鉴定完毕,等待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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