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18:1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 中国法院网
作者 | 韦明皇 张凤利
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司机醉驾肇事,撞伤环卫工人,被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年过六旬的毛某某是一名环卫工人,负责西南环线一段路的清扫工作。2021年11月15日下午,毛某某在人行道上清理道牙里的垃圾时,一辆SUV径直开过来,毛某某躲让不急,被撞伤后倒地不起。司机许某肇事后,下车搀扶着受伤老人,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在原地等待救援。好心路人见状,立即帮忙拨打110报警。交警赶到事故现场,闻到司机一身酒气,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并送往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许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33.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许某醉酒驾驶给予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场事故导致老人颅底骨折致轻伤一级,近1.2万元医疗费已由司机许某支付。
经审理,兴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许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且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其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