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0:49: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男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逃逸,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10月15日晚上,被告人邱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搭乘孙某)碰撞行人肖某,造成肖某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邱某驾车离开现场,到达家中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折返回事故现场查看情况后,又驾车逃离现场。2021年10月18日下午,民警到达邱某家中,通过电话传唤将当时在会昌务工的邱某回到家中接受调查。经认定,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肖某无责任。被告人邱某于2021年11月16日与被害人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书,当日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54万赔偿款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