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3:12:36来源:法律常识
2015年2月16日凌晨时分,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218省道临县岐道村路段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后,大队长闫志斌高度重视,立即率领副大队长樊永平,事故科科长李小荣及事故科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未留下任何痕迹,只有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躺在冰冷的公路上。因为已近年关,车辆很少,刺骨的寒夜并没有消退民警的办案热情。通过认真勘察现场后,大队领导立即通知中队实施布控,当夜案件无任何进展。凌晨4时,临县交警大队迅速启动侦破逃逸案件预案,召开紧急会议,成立“12.28”侦破逃逸案件专案组,兵分五路,展开摸底排查,全体民警放弃了春节与家人的团聚时间,分赴中阳县、汾阳市、方山县、兴县等肇事车辆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调查,往返行程600余公里,线索一条条汇集到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痕迹比对等一系列侦破手段,最终于农历正月初四锁定嫌疑车辆。并于当日将肇事司机陈引贵,从方山县大武镇下庄煤矿抓获归案。
经调查,肇事嫌疑人陈引贵,方山县疙洞镇车道崖村人。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从腊月27早晨驾驶晋 J39450 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临县安桥沟煤矿拉煤,不分昼夜,抱着快拉多赚的想法,先后往离石、中阳、新民焦电等地运煤,一直到腊月28日凌晨1时许,因疲劳驾驶在途经岐道村路段时,将公路上正在回家的岐道村村民高汉英撞死。因抱着春节人们忙碌的侥幸心理而逃逸。殊不知,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在短短的几天就将此案破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樊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