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4:34:59来源:法律常识
4月30日22时许,二大队接报警称,在231省道小辛集村西侧发生三车相撞事故,车辆损坏严重,一人受伤。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勘查中发现,车牌号为冀TH2Y2*的白色别克肇事轿车驾驶人弃车逃逸。
上图为肇事车辆
为尽快找到肇事驾驶人,二大队积极部署警力,制定侦查方案,展开侦破工作。民警通过调取该车当天的行驶轨迹,并通过其他在场证人辩认,确定了肇事车辆驾驶人为闫建旺,男,30岁,系深州市前磨头镇人。经办案民警连夜奋战于5月1日上午将涉嫌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人闫建旺抓获归案。经讯问,违法行为人闫建旺供述了其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弃车逃逸的违法事实。
后经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还原事故过程,肇事车辆先追尾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后,未采取停车措施继续行驶到对向车道,径直撞向了正常行驶的罐车。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再次提醒
各位驾驶员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如果您拿起了酒杯
那就请您放下车钥匙!
来源:衡水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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