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22:09:40来源:法律常识
“警官你好,我开车发生事故了,但是我怀疑对方涉嫌酒驾,请警方进行相关调查……”21日,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日前,站前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铁东区五道街与千山中路交会口发生一起碰撞事故。事故并不严重,但一方男性驾驶员怀疑另一方女性驾驶员涉嫌酒驾。最终,民警立即出警,并确认该事故中的女性驾驶员确实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事发当日24时许,2辆私家车在铁东区五道街与千山中路交会口发生碰撞。碰撞后,双方驾驶员下来查看情况,其中一方男性驾驶员发现对方女性驾驶员满嘴酒气。因此,便立即报警,希望民警前来查看。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在确认事故责任的同时,民警还对2人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女性驾驶员的测试结果为28mg/100ml,涉嫌酒驾;男性驾驶员测得的结果为0mg/100ml,无饮酒驾车行为。面对测试结果,女子承认其于当日21时许喝了酒,打车回家后,休息了一会。23时许,其前往其车辆地点取车,打算将车开回家中,本以为会逃过警方查酒驾,可没想到却发生了事故。
目前,交管部门已对事故双方进行了责任鉴定,在事故中,双方驾驶人属于同等责任。而对于女性驾驶员饮酒驾驶的行为,交管部门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去酒后开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全媒体记者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