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23:35:36来源:法律常识
巴中晚报讯( 记者吴岷迅)4 月16 日晚11 时30 分许,在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朝阳红绿灯路口处( 卿芸阁楼下) 发生一起损坏公共财产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案件发生后,南江县交管大队通过天网在短时内成功侦破。
16 日23 时30 分许,南江大队事故中队接110 指令:在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朝阳红绿灯路口( 卿芸阁楼下) ,路中心隔离带的护栏被车辆撞坏了,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接警后,交管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连夜展开现场勘查。经初步勘查、取证后,办案民警发现现场除了护栏被撞坏了六段和散落的机动车部分碎片,以及被撞损的川RJ2XXX 号小型普通客车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线索。
随即,办案民警调取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的天网监控,一边观察车辆形态及其号牌,一边逐一调取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各个路口的天网监控,寻找肇事车辆的逃逸踪迹。终于,在大量的排查工作展开后,办案民警找到了肇事车的踪迹,最终确定了肇事者为徐某,家住南江县南江镇下河街。
随后,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徐某本人,但其要么关机要么不接。民警通过多方沟通和劝诫,最终,徐某主动与民警取得联系,于17 日下午到大队投案,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肇事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来源 巴中晚报 记者 吴岷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