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醉酒认定(医保怎样认定喝酒摔伤)

时间:2023-04-16 05:42:33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醉酒认定(医保怎样认定喝酒摔伤)

参保人员酒后摔伤,因医院不予申报医保报销提出质疑,自认确属酒后摔伤,但否认“酗酒”。

按现行医保政策,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工伤、自伤自残等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医院做法本身没有问题。

见微知著,饮酒、酗酒标准不明也反映出目前医保报销“负面清单”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

医保局成立以来,其实十分重视各项标准的统一,医保三目、十五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等标准不断出台。

但在医保报销“负面清单”方面,目前仍没有新的动作,各地执行的医保不报销项目范围,仍沿用以前人社、新农合等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政策,仅就“酗酒”项目来看,表述五花八门:

有一概而论的,“因酗酒发生的”。

有限定“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意思似乎是仅醉酒无妨,再滋事的话,所产生的费用才不报销。

有限定“酗酒造成伤害的”,字面意思给人的感觉,只是摔、碰、磕、压、挤等外伤。

但都没有明确以什么标准确定,以血液酒精含量?以饮酒人精神状态、行动控制能力?以病历记载的接诊时患者其它各项生理指标?

据了解,交警部门判断机动车驾驶人员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 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饮酒、醉酒划分标准,但以“车辆驾驶人员”标准确定“医疗救治人员”标准似乎不妥,且医院救治病人也没有测血液酒精含量的义务。再往下深究,事发时的相关指标数值缺失,发生“医保部门拒绝行政给付”类的诉讼,举证责任在谁?按《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被告要承担更多举证责任……

最后,“酗酒”用语本身也不够严密,有的人明知自己不能喝酒,粘酒即醉,会过敏,这种情况下少量饮酒并发生危险送医,医保报不报?

笔者认为,医保协议管理时代,有关规定模糊尚情有可原,但医保管理进入法治时代后,就应该以法制观念处理问题了,明确各种标准,才能有底气宣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呼吁尽快出台相关事项负面清单及标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