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5:54:58来源:法律常识
当然是不赔!!
打工人一天24小时,至少1/3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外出办公事不可避免,用公车,办公事,出现交通事故,公司要求打工人自己出钱赔偿怎么办?
直接拒绝!
在民事赔偿范围
办公事属于职务行为,发生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属于公车一方责任,应由单位来承担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则不能免除
用公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产生刑事责任,则由自己承担。
如果领导存在指使、强令员工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领导也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