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16:16:09来源:法律常识
租赁的房子到期后,一般都是租户把东西搬走,在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房东返还押金。近日,襄城区的李大姐向我们反映,自己出租10年的房子到期以后,租户不但要求退还押金,还要再另给2000元才肯搬离。这当中有什么隐情吗?
据了解,李大姐在襄城区庞公路油脂小区家属院有一套106平米的房子,2012年2月,襄阳晋级教育培训学校租下了这套房,与她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每月房租700元,押金2000元,期间一直合作的很好,今年培训学校要退房,李大姐也认可,双方一起来协商退房,没想到一打开门,眼前的景象,让李大姐傻了眼。
李大姐告诉帮女郎记者,房子凌乱有垃圾可以忍受,但不能容忍的是房屋内部的设施遭到了破坏。她认为自己当时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明确写着室内物品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否则作价扣押金,看到培训学校一直没有派人来维修,李大姐就想着拿部分押金来维修,但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却不同意。
襄阳晋级教育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向上反映以后,在4月15日下午给李大姐发来了一条微信,上面的内容让李大姐更是生气。按照微信上所说,李大姐无法提供十年前的房屋照片和视频,她不仅要退还押金,还要承担2000元的滞纳金,并且还不能强制进入房子,如果进去了还要承担法律后果,这简直是让她哭笑不得。
因为此事,李大姐认为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也不要求对方维修了,只要能拿回房子的钥匙就行。为了进一步搞清楚事情的原因,帮女郎记者来到李大姐出租的这套房屋现场,因为没有钥匙,透过门缝发现屋里有一张床,确实有一些物品是破损的。按理说李大姐已经做出了让步,这培训学校为什么还不同意呢?
襄阳晋级教育培训学校的负责人表示,自己为了解决此事,还专门找了律师,并且还请人拍了抖音,要曝光李大姐,这里面所花的费用,他要求都由李大姐来承担,也就是要李大姐退2000元押金之外还要2000元的赔偿。
看到这帮女郎记者也是很好奇,培训学校要求房东退2000元赔2000元,这个说法合理吗?
杨汉霞律师表示,在租赁合同里面,并没有这方面的约定,说承租户维权造成的律师代理费或者其他的费用要求房东来支付,那么,培训学校的主张是不能得到支持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里面物品是由于老化造成的损失,是由房东承担,而现在所有证据都表明确实是租户造成的损失,李大姐可以拿押金来抵扣损失费用。如果承租户一直占用该房屋,李大姐有权要求租户交付每一天的使用费。
作为培训机构这样解决问题的方式还真是让人头疼,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双方各让一步,事情就能得到解决的。事已至此,李大姐也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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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
记者:汪超
编辑:李艳 | 校对: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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