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2:50:33来源:法律常识
路边停车后,司机开车门时未注意后方来车,导致一电动车驾驶员撞上车门,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司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
2020年5月8日上午9时36分,陆某将小轿车停在南宁市万里汽配城附近的路面停车位后,打开驾驶室车门,这时潘某骑电动车从后方过来,撞上车门倒地,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交警认定陆某负全责。
事发时的视频截图。
法院认为,陆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陆某主动报警及拨打120,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他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
生活中不时会出现类似“开门杀”的案例,对此,法官提醒:司机应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观察后方情况再推开车门。同时,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或能在危险时刻救人一命。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