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5:04:52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去年9月21日的一场车祸,打乱了华南师范大学学生陈金莲的生活。她的养父陈林桂在出门工作时,被一名醉驾司机刘某伟撞成昏迷,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此前报道《华师女生带养父上大学,养父被醉驾司机撞重伤,一家再陷困境》)
2021年11月12日,南都记者从陈金莲那获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已对刘某伟交通肇事罪一案作出判决,司机刘某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肇事司机醉驾撞伤一人
事发前喝了5瓶啤酒
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21日凌晨。从事小区保洁工作的陈林桂按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工作。
当天凌晨3时40分,后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御水路将陈林桂撞倒后,冲入对向车道西侧的绿化带,而该辆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为刘某伟。
2020年11月4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显示肇事司机刘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过错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刘某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经鉴定,刘某伟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9.7mg/100ml,为醉酒驾驶。而陈林桂的最终伤情鉴定结果显示,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1年6月16日,刘某伟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狮岭法庭开庭审理。南都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被告人刘某伟未对被害人一家进行赔偿,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
在庭审上,刘某伟在回答检察官提问时表示,事发前,他和朋友在花都区新杨市场吃夜宵,他自己喝了5瓶啤酒。凌晨回家路上,他撞倒了前方的陈林桂,现场的保安发现了这一情况之后拨打了120、110。
据刘某伟的陈述,当时他和伤者陈林桂一起到了医院,他自己没有拨打120、110,“在医院看到了交警,随后跟交警回去调查。”
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缓刑建议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伟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刘某伟具有坦白、未赔偿被害人的量刑情节,建议对刘某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二年六个月以下。
刘某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其辩护人提出,刘某伟肇事后一直陪同在被害人身边, 其没有被控制,也没有逃离的意图,还陪同被害人到医院,虽不知道保安报警,但在医院被抓获时没有拒捕,应该视为自动投案,也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刘某伟是当庭认罪认罚;刘某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其的两个小孩子也年幼。建议对被告人刘某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经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伟虽没有逃离现场,但其本人并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报案,在现场也没有表示有意愿投案、等候处理等语言或行为,也不知道现场有他人报案,因此不能认定有自动投案的表现,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对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花都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伟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故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判决,刘某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