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3:59:10来源:法律常识
深夜,俩“醉汉”趁夜色驾车上路,不料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交通安全设施,后均被孝感交警直属四大队依法查处。
3月29日22时37分,叶某琪(持B2证,湖北孝昌人)在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鄂K**600现代牌小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监狱路段时,撞上中间隔离护栏,路人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现驾驶人叶某琪浑身酒气,民警迅速处理完毕现场,并将叶某琪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经检测,叶某琪体内酒精含量达10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3时许,值班民警接到一辆鄂K**319白色丰田小车撞上路面花坛事故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对驾驶人胡某强(持C1证,孝感市孝南区人)现场询问事故情况时得知,胡某强晚上在与朋友聚餐时喝酒后又到KTV继续喝酒唱歌,在驾车载朋友回家时撞上路边花坛。民警立即控制违法嫌疑人胡某强,并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发现胡某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目前,嫌疑人叶某琪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移送起诉;嫌疑人胡某强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立案侦查。孝感交警直属四大队将依法吊销叶某琪、胡某强的驾驶证、禁驾5年,并依法赔偿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