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8:44:01来源:法律常识
不仅超载还闯红灯?被判入刑教训深刻
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涂某某超载运输货物并闯红灯,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9年3月19日,被告人涂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超载货物从上犹县黄埠工业园出发往南康区方向行驶。11时50分许,当行至黄埠镇某大道与某大桥交叉路口路段时,因闯红灯,将其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行驶的被害人苏某某撞倒,造成被害人苏某某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涂某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苏某某不负本事故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未按信号灯通行和载物超过有关规定,导致撞上被害人致其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涂某某案发后报警并留在现场,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未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判决如下:被告人涂国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