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21:32:40来源:法律常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下午通报称,网传2020年3月11日晚,省法院干部许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现在院防疫工作专班工作)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严重影响。省法院高度重视并研究决定:一是该同志立即停职。二是请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另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12日下午通报:2020年3月11日晚21时许,我大队接到报警:徐东大街有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开展勘查、调查。经查:当晚20时50分左右,许某(男,42岁,某单位四级调研员)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沙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徐东大街右转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
民警对许某进行酒精筛查,并依法抽取血样。经检验,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交管部门已对许某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