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2:05:13来源:法律常识
5月28日,四川旺苍县公安局向检察机关依法移送起诉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梁某不但涉嫌醉驾更是“毒驾”。原来,今年3月31日,梁某驾车出了单边事故,一名路过的居民王先生在梁某的请求下叫了一辆拖车,后双方因费用问题发生纠纷,随即惊动警方,查出梁某涉嫌醉驾和毒驾。
因为拖车引发纠纷
3月31日上午9时许,四川旺苍县木门镇居民王先生驾车路过木门镇普木路段时,被一名陌生男子拦停寻求帮助。该男子称自己姓梁,巴中人,驾驶车辆经过该路段时,不小心冲出主路将车卡在了排水沟里,因为自己对旺苍不熟悉,希望王先生帮忙叫一辆拖车。王先生帮梁某联系拖车后,因有事便先行离开。
一个多小时后,梁某没等到拖车便自行联系了巴中的拖车,不料在巴中的拖车赶到正为梁某拖车时,王先生也来到现场,向梁某说明帮他联系的拖车快到了。就多联系的这辆拖车所产生的费用,梁某不愿付钱,王先生和他争执不下便报了警。
民警对梁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
接到报警后,旺苍县公安局木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盘查梁某身份,发现其为吸毒前科人员,在进一步向梁某了解他和王先生的纠纷时,民警发现梁某神色慌张,行为举止异常,民警怀疑梁某可能酒驾或者毒驾。随即,民警将梁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梁某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对梁某进行尿液检测后,发现其体内尿液中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成分含量呈阳性。经民警讯问得知,3月30日晚、31日凌晨,梁某和朋友在巴中市聚会大量饮酒,此前还吸食过毒品,意识不清的梁某本是驾车从巴中市区回平昌县,结果上错高速路口来到了旺苍县木门镇,在木门镇发生了单边交通事故。
3月31日当天,旺苍县公安局依法对梁某吸毒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并对梁某涉嫌醉驾、毒驾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侦办。5月28日,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旺苍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罗万佳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