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2:29:27来源:法律常识
台海网10月13日讯 据海峡导报大漳州报道,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了漳州近期8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2起2人伤亡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其中,有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发生在漳浦。具体案情为:2017年8月15日10时许,重庆市秀山县人王某驾驶一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6070KG,实载60249KG小石子,超载274.92%)自漳浦县前亭镇往龙海市方向行驶至漳东线762KM 900M(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村)路段,与漳浦县前亭镇人王某西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蔡某甘,女,74岁)发生碰撞,造成蔡某甘当场死亡、王某西经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鉴定王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且没有及时注意前方路面情况,遇况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其过错行为在本起事故中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西驾驶二轮摩托车至有小路口的肇事路段,没有及时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过错行为在本起事故中起到一定的作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双方都负有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