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当场顶包(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判几年)

时间:2023-04-17 08:39:43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当场顶包(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判几年)

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胡婷婷)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驶入对向车道,致对面摩托车摔倒,肇事者王某以为对方自行摔倒,自己无须担责,便在逃逸后让朋友“顶包”,结果主责变全责。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21年底的一天凌晨,王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某停车场附近路段时,越过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此时刘某正驾驶摩托车从相对方向驶来,因避让不及,摩托车失控倒地,刘某被甩下车,头盔被摔碎。见此情景,王某赶紧过去查看刘某情况,发现他已意识模糊,见已有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再想到自己既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又是套牌车,慌乱之下驾驶摩托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随后王某打电话叫朋友冯某“顶包”,并告诉冯某事故原因主要是对方车速快,且其是自行摔倒。冯某认为,自己有摩托车驾驶证,事故也无须王某负责,帮帮朋友也无妨,就答应了王某的请求。

冯某到交警大队后才得知,在该事故中,王某越过中心线,影响对方正常行驶,要负主要责任。冯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即如实向交警说明情况。后王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刘某经抢救无效于事故发生当日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驾驶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套牌二轮普通摩托车超速行驶,且未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借道通行时未提前打转向灯示意,未让本车道车辆先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王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找人顶替,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王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鄞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无证驾驶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而后逃逸、找人顶替,最终自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检察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