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8:51:53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姜洪涛
2021年1月4日下午18时许,高唐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在齐河县潘店镇孟庄村将2020年12月8日在高唐县琉璃寺镇肇事逃逸的蓝色农用三轮车查获,嫌疑人刘某(男,55岁,齐河县潘店镇孟庄村人)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0年12月17日,高唐交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起肇事逃逸案的协查通报,调查期间收到了群众反映的多个线索,但在后续的调查中被证实无效。
事故科民警在琉璃寺镇派出所的全力协助下,锲而不舍调取沿途监控,锁定嫌疑车为一辆无号牌时风三轮汽车。通过细致排查,历经28日跨越两地三县行程3000余公里,最终锁定齐河县潘店镇孟庄村的刘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连夜赶赴齐河,在潘店镇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找到了嫌疑车辆。经比对,嫌疑车辆的损坏痕迹与事故中燃油助力车碰撞部位完全吻合,刘某对肇事后驾车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成功告破。
目前,肇事车辆已扣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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