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3:58:46来源:法律常识
罗女士是一位社区工作者,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始终坚守在社区防控一线,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防疫工作作出贡献。一年前,罗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牙齿受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就赔偿事项,罗女士与肇事者一直协商无果。后罗女士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该案终于在近日取得了较好的结果,经过将近一年的诉讼、调解,罗女士最终获赔21500元。
居委引导法律援助
法援开通绿色通道
2020年5月28日,罗女士在正常骑车途中被一外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牙齿折裂、身体多处擦伤,交警认定该外籍男子承担全部责任。就赔偿事项,罗女士与肇事者一直协商无果,知悉罗女士遭遇后,居委引导罗女士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2020年6月16日,中心收到了罗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了解罗女士情况后,中心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开通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罗女士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家庭经济状况,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胡熙昊、魏晋共同承办案件,帮助罗女士依法维权。
多次奔波调查取证
确认被告居住信息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接待了罗女士,交流后得知罗女士仅更换牙齿等医疗费就需要20000元左右人民币,但是肇事者只愿赔偿4000元人民币。
因肇事者是外籍人士,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其护照信息等材料,律师遂陪同罗女士至交警队调取了肇事者的护照复印件及居住地址,在帮助罗女士整理好证据以后,于2020年6月23日至黄浦法院立案。
诉前调解过程中,律师向调解法官了解到,该肇事者利用自己的外籍身份拒接电话、拒收法院信件。因疫情本就使诉讼时间延长,律师积极联系调解法官解释罗女士情况,请求调解法官尽快将案件上交审判庭。2020年9月3日,黄浦法院正式立案。
2020年12月2日,法院组织谈话。法官告知肇事者仍拒接电话,其或许一直利用外籍身份不收法院快递,法院发送的传票也无人签收。如不能明确地址,法院将无法送达文书,就必须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律师向法院提出,给罗女士时间考虑是否申请公告,并请求法院允许开具相关调查令去调取肇事者居住信息。
法庭谈话后,律师先申请调查令至出入境管理中心,了解肇事者仍在境内的相关信息,以及是否更新过地址,但并无进展。此后律师通过多次努力取得了肇事者实际居住地线索,并再度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令前往肇事者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委调查肇事者的居住情况。
律师向该肇事者所在地居委陈明本案的案情及缘由,请该居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具了肇事者的居住信息。在确认居住信息后,律师帮助罗女士提出司法鉴定,以确认罗女士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在确定肇事者居住地的过程中,罗女士的朋友曾劝说罗女士放弃维权、选择撤诉。为此,援助律师坚持不懈为罗女士调查,多次坚定罗女士维权的信念。即使该肇事者居住地无法确定,律师也建议由法院进行公告开庭,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律师多次就申请调查令、公告等事项与法官联系沟通,也保持与罗女士的联系给其信心。所幸,最终律师的努力取得了理想的成果,肇事者的居住信息得以确定,案件无需公告开庭,避免因公告产生额外费用、拉长诉讼时间,尽快维护罗女士权益。
反复协商释法说理
助受援人依法维权
2021年5月26日,法院正式开庭。因疫情影响,本案从事发至开庭已接近一年时间,罗女士本已不抱希望,庭前与律师沟通时表示,仅要到18000余元医疗费便满足了。律师向其解释,如果肇事者到庭,会尽力多为罗女士争取利益。开庭当天,肇事者到庭,罗女士还需做三期鉴定,但在律师的请求下,法官决定先为双方组织调解。
律师与罗女士沟通后表示,如果调解,除已经确定的18000元医疗费用之外,肇事者还需赔偿5000元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因为罗女士伤到的是牙齿,更换牙齿的过程给罗女士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面对律师的要求,肇事者寻找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赔偿,援助律师与法官表示根据中国法律其需承担所有责任,对肇事者开展法治教育。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肇事者同意依法赔偿,并分期支付费用。
为了保障罗女士的合法权益,律师要求调解书上设置若肇事者任何一期未付款,罗女士有权就剩余全部赔偿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肇事者终于同意调解方案,共计赔偿各项损失21500元人民币。
2021年6月7日,律师向罗女士了解到,肇事者已支付了第一笔费用8000元人民币,并对援助律师及中心的帮助表示感谢。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始终坚持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面对肇事者不愿负责、多次推诿,利用外籍身份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援助律师克服困难,多次搜集证据,坚定受援人信心,对肇事者释法说理,最终成功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