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3:57:25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赵加琪)11月15日,“继承与发展——北京未检三十年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向大会介绍了北京未检三十年工作情况。北京部分分院、区院自2017年3月试点开展涉未成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截至9月,各试点院共受理涉未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4件。
岳慧青称,三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了一批未成年被害人,为首都未成年人提供了具有检察特色的法治教育服务。
办案中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以及“特殊、优先、双向保护”理念,成功办理了“蓝极速网吧”放火案、四少年绑架杀人案、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大兴摔童案、红黄蓝幼儿园教师虐童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体现了未检办案特色和专业化特点,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十年来,全市未检部门始终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依托办案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同时,三十年来,北京未检职能不断发展,受案范围由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扩展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工作职责从审查逮捕、公诉、犯罪预防扩展到诉讼监督、法律监督。
2017年3月,市检察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三个分院、八个区院试点开展涉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明确了受理案件范围。截至2018年9月,各试点院共受理涉未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4件,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6件,提出抗诉2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3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还在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之间的配合,形成了“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一条龙”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一条龙”。
在机构和队伍专业化的基础上,北京未检专业化的工作模式也发生变化。岳慧青表示,实践中,未检检察官意识到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就需要办案人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尽可能深入的了解,并与其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个别院开始尝试打破传统的捕、诉分离模式,实行捕诉合一,由同一名检察官办理同一个未成年人的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立足案件开展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实践证明,这种新的模式有助于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始终,实现捕、诉环节帮教的持续性,教育挽救效果更好,更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中的“监”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在初期主要是刑事诉讼监督,而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着深刻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原因,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权益亦亟需有效的司法保护,于是,“监”的内涵逐渐由刑事诉讼监督发展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近年来更有向法律监督发展之势。
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还对30年来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随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司法改革背景下未检工作发展方向及未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与涉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履行等方面内容了深入交流讨论。